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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3-2014-2学期教学任务、排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13-11-06 10:30:0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各校区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现将2013-2014-2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排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2014-2学期教学校历安排:
1、教学周为1-18周;
2、考试周为:第13-14周,第19周全周;
3、选修课自第2周开始上课;
4、补考周为第1周晚上。
二、注意事项
1、本二、本三的教学任务(除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外)必须分开落实;
2、课程号不同的课程在组头时必须分开;
3、原则上32学时(含32学时)以下课程的教学进程为周2学时;64学时(含64学时)以下课程的教学进程为周4学时。
4、各学院落实教学任务、上课时间、地点时,应加强协调、沟通,避免撞车现象;
5、组头落实任务时应遵循先同专业,再同学院相近专业的原则,避免不同学院之间的交叉组头,给教学带来不便;
6、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本学期的培养计划,避免出现多课、少课或课时不准确等现象,并希望各学院予以足够的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7、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伟德国际victor1946关于排课及调课的有关规定》(校办[2005]32号)2005年32号文件以下规定:
第二条  除实习、实验、研讨及设计类课程外,同一门课程连排学时不得超过3学时,一般应为2学时。
第三条  每个教师每天的授课时数不得超过6学时。
第四条  同一个教师给同一个班级讲授不同课程时,不应安排在同一天。
第五条  同一员工班级每天最多排8学时(实验、实践课程除外),且不得出现一天都不安排课程的情况。
8、在录入任务书过程中,除全校性任选课外,未经允许不得指定时间;除艺术类课程外,未经允许不得指定地点;
9、全校性任选课要严格按照2013-2014-2学期的计划执行,各教学单位选修课开出率须达到90%,新校区所属教学单位在新区的选修课开出率须达到70%,拟停开的选修课须在任务书录入前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院领导和教务处领导同意。
10、全校性任选课的时间范围为:
周一至周五第5大节、周六全天(学时可以选择2学时或者3学时)。
11、关于星期六的上课时间
周六上课可以上、下午分别安排3学时课程。
星期六上午上课时间为:第1小节:8:30-9:15 第2小节: 9:30-10:15第3小节:10:30-11:15
星期六下午上课时间为:第1小节:14:00-14:45 第2小节: 15:00-15:45第3小节:16:00-16:45
上课时间为 3节连排。
实验、实践类课程按照周一至周五上课时间执行。
12、按照新综合教务系统的设计功能,员工进入"选课"功能后,任务书录入、排课等功能终止使用,故自课程调整完成后,调课工作全部停止。
13、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邢攀科,电话:81669981,E-Mail:xingpk@hebust.edu.cn。
 
附件:工作程序、要求及完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