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雷锋标准班”评定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50周年。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鼓励广老员工向雷锋同志学习,挖掘、发现一批具有进取、协作、奉献精神的“雷锋式”先进班集体,树立学校内的优秀典范,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决定开展“雷锋标准班”评定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13年1月6日-1月25日上报事迹材料
2013年2月25日-3月5日进行评选
二、评定对象
2009-2011级全体自然班。
三、评定办法
详见附件1
四、相关要求
1.评定班级事迹材料内容、数据要客观、真实,如发现虚报、误报等情况,取消本班评选资格。
2.对于未达到评定办法班级,学院要督促其努力开展工作。
3.各学院团委要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将符合评定办法的自然班事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上报。
联 系 人:王 亮
联系电话:81668154
电子版发送至:kedatuanwei@126.com
纸质版报送至:机关楼B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