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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4-2015学年第1学期课程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4-2015学年第1学期课程表初稿将于6月18日编排完毕,现就下学期课表的核对工作安排如下:
各学院于6月18日14:00之后下载并打印课表,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及任课教师核对。教务处和理工学院教学管理部将于6月19日-6月27日对课表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打印课表方法
各教学单位通过综合教务系统自行打印相关课表(本二、本三的课表请从不同的教务系统入口分别输出),课表模板请通过电子邮件接收。请特别注意:每次须先选择输出课表,选择"旧版"选项,再选择打印课表,这样可以将本地计算机中的课表与综合教务系统中的课表保持一致。
二、关于课表的几个问题
(一)实习类、设计类课程在课表中学时统一显示周学时为1学时,实际实习时间为5天,每天6学时;
(二)金工实习课程在课表中显示方法同实习、设计类课程,具体的时间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工程中心统一通知员工所在学院。
(三)重修组头不显示具体的时间,请向员工说明,并要求员工按照所在校区选择重修课头。
三、核对内容
(一)课程表是否与教师的教学任务相符,例如:授课班级是否正确、学时是否正确、上课校区是否准确等;
(二)两个校区是否有在同一半天跨区连排现象,如:第1大节在中区,第2大节在新区;
(三)上课校区是否与员工所在校区相同,特别是不同年级在不同校区的学院要仔细核对;
(四) 班级课表有无多课、漏课现象;
(五) 安排的教室容量是否合适;
(六) 有实习、上机、实验的课程,周次安排是否正确,是否与其它课程有冲突(体育课除外);
(七) 开课学院负责核对教师课表,员工所在学院负责核对班级课表。
四、课表调整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由于本一、本二课程的课表为各学院自行安排,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二)核对阶段自6月19日开始,各学院组织所有教师认真核对课表后,对于排课错误的课程,须填写《课程安排核对汇总单》,经核对人、教学经理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运行办留存。
教务处和理工学院将派专人到开课学院现场办理调课,对于需要调整的课程安排,现场填表申请,现场办理;
(二)教务处和理工学院调整各学院课表安排详见附件(附件);
(三)未能在学院完成课表核对任务的教师请于6月26日、27日8:30-11:00 14:00-17:00期间到办公楼C221办理相关手续;
(四)课表优化阶段:6月28-29日;
(五)课程调整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
五、特别说明
按照新综合教务系统的设计功能,员工进入"选课"阶段后,教务系统将自动将任务书录入修改、排课、调课等功能终止使用,故自课程调整完成后(即6月29日17:00后),调课工作全部停止,一律不得调课。
附件:调整各学院课表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