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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纪念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建团九十周年,全面推进公司基层团支部建设,传承五四精神,提高基层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校团委决定开展“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坚持团员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青年员工的创造力,不断探索创新活动组织开展模式,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围绕纪念建团90周年,喜迎党的十八大、学习十八大精神,在青年员工中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营造热烈的庆祝纪念氛围。围绕学习实践“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专业,突出“科技创新、社会管理、志愿服务”,提升基层团组织自主团日活动的水平与实效性。    

   二、活动时间    

       2012年10月——12月    

   三、活动原则    

     1.主题自定。坚持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引导各团支部在民主征求团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围绕“纪念建团九十周年”、“喜迎十八大”、“科学发展新成就”等社会热点和焦点、青年员工的兴趣点以及一切能引发青年员工共鸣和兴奋点的问题,自主设定主题,在民主决策的过程中更好的受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坚定政治信念。   

     2.内容不限。团日活动内容由全体团员自主决定,既可以围绕思想政治教育涉及时事政治、历史文化等方面,又可以结合满足青年员工的个性化需求开展实践锻炼、兴趣爱好、生活娱乐等各方面活动,努力将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融为一体,既弘扬主旋律,又体现多样性,使主题教育团日活动有力地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促进青年员工的全面进步。    

     3.形式自选。自主团日活动不必拘泥于固定形式。引导员工通过采取民主协商、集体表决的方式,由团员自主确定,不断发展理论学习、征文演讲、参观考察、学习观摩、公益活动、体育比赛、文艺联欢等已有活动形式,鼓励员工团员结合时代、员工特点,创造更具时代特色、更具吸引力的活动形式,不断丰富团日活动,提高活动育人效果,增强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4.规定动作。在充分尊重团员主体地位,积极营造自主、宽松的团组织生活气氛,增强团组织活动时代感的同时,为体现共青团的政治性和先进性,各团支部在组织开展自主团日活动中必须完成“戴团徽、打团旗、唱团歌”的规定动作,坚持培养团员的组织观念,增强团员意识。    

   四、活动对象   

      全校各学院2012级团支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领导有力。自主团日活动是共青团组织开展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各学院团委要开展自主团活动的组织督导工作,做到统一部署、集中行动,迅速兴起“我的团日,我做主”团日活动的高潮。   

     2.有效动员,精心组织。各学院团委要广泛宣传动员,保障活动的广泛性,组织所有团员青年都参加进来,增强团员青年的主人翁意识和组织观念。要安排专人负责团支部自主团日活动的指导工作。要充分发挥团组织及团员的自主性和创造性,除规定动作外不作硬性要求。各学院团委要引导广大团员在活动开展后,及时向校团委报送活动信息,做好汇总、总结工作。   

     3.评比表彰,选树典型。各学院团委要积极将自主团日活动纳入本院共青团工作的评比表彰,评选出精品团日活动(请在活动材料中标明“精品活动”),引导更多员工加入到活动中来。   

       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请于2012年10月至12月期间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并于2012年12月21日前将各团支部活动信息汇总报送,将活动材料(包含精品活动材料)的电子版(可以有活动的PPT展示、DV短片等)发送至指定邮箱。每项团日活动报送的信息包括:一篇500字以上的新闻稿和活动图片。新闻稿标题为三号加粗黑体,正文为小四宋体,主标题为活动名称,副标题为“* * 学校* * 学院* * 专业* *支部”。活动图片要能显示团旗团徽等共青团标识,格式为“* .jpg”,每张图片不超过50K。      

     联系人:鲍敬敬   

     联系电话:81668154    

     电子邮箱:xiaotuanwei@heb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