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中层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团省委文件精神,公司需选派1名干部到县级团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任务
选派干部工作期限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在石家庄所辖区县任团县委副书记。
二、选派数量
公司共选派2名干部。
三、选派对象和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四、选派干部的工作任务
1. 推动团的工作。高校挂职团干部要深入了解基层团组织的基本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注重利用本校的人才、资源等优势,推动基层团的工作全面开展;积极配合所在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动员机制,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发展后劲。
2. 认真了解国情。高校挂职人员要充分利用基层挂职的机会,扎扎实实开展基本国情调研和社会观察,深入了解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和部分区域的相对落后性,深刻理解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切实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增强对当代各种社会思潮的思辨、甄别能力,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3. 服务基层发展。高校挂职团干部要发挥自身的知识技能优势,为所在县的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支持、项目引进等力所能及的服务。通过开展老员工“科技支农”社会实践、培养农村青年科技带头人、援建乡镇科技服务站等途径,促进基层现代农业发展。
4. 提高综合素质。高校挂职团干部要珍惜基层挂职的经历,主动在挂职实践中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组织、协调、沟通和处理复杂问题以及谋划工作、创新工作的能力。在工作中要密切联系群众,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品质、锤炼作风。
五、选派程序
1. 个人报名和单位党组织推荐。
本次选派干部工作采取单位党组织推荐和干部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自愿报名人员或各中层单位党委(党总支)推荐的符合选派条件的人员,于3月22日18:00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校团委报名。
2. 由党委组织部、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
3. 公司党委研究确定人选。
六、有关要求
1. 要高度重视选派工作。各单位党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选派干部工作,充分做好组织动员,确保选派干部质量。
2. 选派干部任团县委副书记工作期间,原人事、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原派出单位进行跟踪管理。
3. 选派工作人员驻村期间的交通、通讯、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薛会来 电话:81668163 13832393303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