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人选从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中遴选产生。推荐条件严格按人社厅函[2014]137号要求执行。
二、申报材料
1.公司推荐情况综合报告1份,加盖本部门公章;
3.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奖励、著作、论文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推荐人选纸质申报材料和申报原件(只提供证书芯即可)各装入1个标准档案袋,(正面要张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原件》的封面)。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一览表用A3纸)打印,左侧装订。
各单位务于2014年6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管理办公室(机关楼A206室),电话:81668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