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事处 | 发布日期:2013-11-06 15:38:00
各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及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公司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给公司下达的推荐名额:"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符合省人社厅通知中要求的条件即可申报。同一人选不得交叉申报。
二、申报条件(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
1、单位(部门)推荐报告一份,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呈报审批表》、《河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呈报审批表》,各一式四份,以A4纸打印。
3、被推荐单位及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四份,3000字以内,以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上述材料还需报送电子文档,电子信箱:zhicheng@hebust.edu.cn。
4、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材料请打印材料目录,将材料目录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连同单位推荐报告、相关表格、被推荐单位及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须粘贴显示申报人信息及申报项目等内容的封面。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7日上午12点。
2、材料报送地址: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机关楼A206室)
联系电话:81668097
联 系 人:梁宏伟
附件:
关于推荐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